为深刻汲取“1.19”“1.24”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纵深推进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坚决兜牢安全底线,切实保障校外培训学生生命安全,1月28日 —1月31日,在各校外培训机构自查、县市教育局拉网式排查的基础上,州教育局派出由副局长带队的两个专项督查小组,联合州消防救援支队赴八县市对校外培训机构和高中学校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导检查。
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及各项安全规定要求,重点对校外培训机构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火栓水压是否充足、烟雾报警器是否正常、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具体工作措施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齐全、用电用气、用火管理是否到位、宣传培训演练是否落实等情况逐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对能够当场整改的现场督办整改,整改不了的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现场责令关停。同时,对前期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回头看”,督促落实闭环销号管理措施,抓实抓好隐患问题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格管控安全风险。
督查组要求,各县市、各机构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时时事事处处盯紧盯牢、抓实抓细消防安全工作,加大自检自查自纠工作力度,切实强化日常排查巡查,及时发现整治消除隐患,抓紧抓实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切实做到预防在先、整治在前、防患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