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临夏州公安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

2019/06/12 1.4k 阅读 184 点赞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包括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和《临夏州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及电动三轮车过渡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电动自行车必须到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号牌和行驶证;超标电动车必须到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临时号牌和行驶证。2019年6月15日起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车不准上道路行驶。

二、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交通警察指挥,严禁违反规定载物、载人,不准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变更车道。

三、 电动三轮、四轮车上道路行驶必须在车尾和车厢两侧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自2019年6月15日起未粘贴反光标识的一律不得上道路行驶。

  对上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罚;未注册登记、未粘贴反光标识的将予以查扣,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临夏州公安局

  2019年6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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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